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 制 说 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养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法律法律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进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进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实行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法律法律规范化学校” 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由于经济进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进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宽阔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养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1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类管理,标准不一。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24﹞9 号)要求缩小并逐步消除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师资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严重不相适应。制订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明确基础教育均衡进展的目标,对学校设置与规划、用地与校舍、设施与设备、师资与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和具体的进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