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分类序号类别内容1农业机械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械2重型矿山机械冶金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工矿车辆、水泥设备等3工程机械叉车、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等。4石油化工通用机械石油钻采机械、炼油机械、化工机械、泵、风机、阀门、气体压缩机、制冷空调机械、造纸机械、印刷机械、塑料加工机械、制药机械等。5电工机械发电机械、变压器、电动机、高低压开关、电线电缆、蓄电池、电焊机、家用电器等。6机床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筑造机械、木工机械等7汽车载货汽车、公路客车、轿车、改装汽车、摩托车等8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成分分析仪、汽车仪器仪表、电料装备、电教设备、照相机等。9基础机械轴承、液压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标准紧固件、工业链条、齿轮、模具10包装机械包装机、装箱机、输送机11环保机械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12其他机械铁道机械、建筑机械、纺织机械、轻工机械、船舶机械十五日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4、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撤职或降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安全评价机构1、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违法所得2倍~5倍罚款;违法所得<5000,单处或者并处5000~2万,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000~5万。3、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违法行为机构-------撤销相应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