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势群体权益问题研究【作者张丹枫【论文摘要】在我国社会转型中,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分层的日益明显,弱势群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身具有贫困性和脆弱性的弱势群体,生活压力较大、抗风险能力较低,而一直以来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注程度不够、对他们各种权益的保障不足,由此导致弱势群体的处于边缘化的状况,日益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隐患。为此,本文从弱势群体的特征及其成因、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来展开论述,并重阐述了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基本方式和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具体措施。【关键词】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基本方式/具体措施【正文】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社会发展过程的隐患。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隐患。要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国,就不能不研究并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该权利基本地位的确定对于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尤其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享有使国家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享受劳动权,受教育权利的机会,甚至直接提供某些基本需要(如最低生活保障),使弱势群体能够逐步实现经济上的自立,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发展完善自己,赶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本文笔者试从弱势群体的特征及其成因、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必然性等方面加以论述,并就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基本方法、增强他们社会竞争力、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途径进行一些探讨。一、弱势群体的概念(一)弱势群体的内涵在2002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并作为政府当年的重要工作。那么什么是弱势群体呢。“弱势群体”的涵义,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弱势群体”没有统一认识。学者们根据自己第1页共9页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弱势群体进行各自的界定。有的学者从经济能力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由于各种外在和内在原因、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的人群”。[1]有的学者从政治和法律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是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与另一部分人相比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一部分人”[2]。笔者认为,弱势群体是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承受力的脆弱性和社会政治地位的边缘性,而且他们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二)弱势群体的外延纵观学者们的论述,可以大致地将下列人员纳入弱势群体的范畴:1.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其从生理到心理都还处于生长发育期,自我保护的意识、力量均有限,相对于成年人而言,属于明显的弱者。2.老年人。老年人在我国主要是指年满60周岁的男人或年满55周岁的女人,他们的生理机能与此前相比,有很大的下降,在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维持生计的能力方面不可避免地要依赖他人或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保护。与青壮年相比,他们属于明显的弱势群体。3.残疾人。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们。他们需要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便利,给予关怀和保护。与心理、生理健全的人相比,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在各种竞争活动中,他们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4.妇女。妇女由于其生理特点和肩负的哺育人类后代的责任,与男性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就业方面。故应将其归入弱势群体,照顾其特殊性。5.失业人员。失去工作的劳动者丧失维持生活需要的经济来源,其生命处于受威胁状态,是市场经济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弱势群体。6.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3]7.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第2页共9页者。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市倾斜政策导致农村发展滞后,制度上的藩篱造成社会的进步不能良性互动地带动农村的发展。“农民”成了劣等人的代名词,[4]也成了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三)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1.文化水平低、技术差。据有关部门抽查,在下岗职工中,按文化程度分,初中文化占44%,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