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已成为当下人们高度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以人为出发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拟作为高考录取之重要参考,更是牵动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乃至家长及全社会的神经。在政治、经济及信息全球化和社会多元化的改革之际,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对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角度多方位、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有效促进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相结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新课程改革之际,重庆市巫山大昌中学校积极推进学生素质评价方式改革,注重文化与素质并重的考量,建立了一套以阶段性评价为基础,以学科模块评价和综合素质突出表现评价为主要内容,以研究性学习评价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评价为重要补充,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的学生、家长、教师多主体互动评价为主要特点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而有效。现根据本人亲身体会和研究,以本校学生阶段性评价的建立和管理为例,与专家同行商榷,恳请予以斧正。第一部分:案例事件在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当下,学校在以往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基础上,结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按学期(或学年)建立学生阶段性评价表,每生每期(每年)一表,项目分别为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学科板块评价(即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分登记)、研究性学习评价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完成情况或学分登记)、综合素质突出表现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创新、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等第或学分登记)、综合结论等,并将证据录入人、审核人、班主任意见、德育处意见及学校意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自新课程实验过程伊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闪亮登场,但在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几乎都是到了提交相关评价数据之际,就由学生自己、同学、老师、班主任凭印象,集中在某一时间内,在多媒体网络上完成相关维度的评价,评价结果高度缺乏真实性,更无从谈起公平公正。不仅学生的主观随意性大,就是教师及班主任也表现极大的人为心理因素:成绩好的学生,评价等级绝对高,成绩稍微差一点的学生,很难达到升学过程中学生享受优惠的素质等级指标,这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老师也无法改变或控制的评价心态和行为,毕竟学校及教师面对升学社会压力,很难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的行为和心理。难道成绩好的,表现就好、素质就高,成绩差的,表现就差、素质就不好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尤其在当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拟纳入招生考试的重要参考,其操作的规范性、评价的真实性及其公平公正性,更是成为人们担心和关注的焦点。为此,重庆市巫山大昌中学校在兼顾学生文化和素质的双重考量下,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准绳,制定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设计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尤其注重主要证据项目样本的可收集性,对于难以量化、无法收集到明显证据材料的评价项目样本选项,暂时将他们排除评价体系之外,以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受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建立证据录入与审核公示和纸质文档加电子文档与年级组、教导处、德育处多层监管模式。基本形成较为完备和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和监管体系。第二部分:案例分析与反思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素质教育,重在“育”。先“育”后才有评价,任何脱离“育”来谈评价,都是不科学的,都会出现信马由缰、不守规矩、不守规则的现象。作为承担教育任务的教师、学校及主管部门,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当下,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考试的重要参考之际,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者个人,在有效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同时,更要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工作,尽可能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公平公正。一、研读政策,确定方案,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