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我单位非常愿意参加 XX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比选。作为比选申请人,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对我单位报名参加比选的所有 XX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视为我单位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以及严格遵守《XX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对比选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并配合行政监督机关和比选人对我单位进行的查询或调查。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或有应回避的情形而不回避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 三、我单位完全理解比选人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人而重新比选,并对此类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单位理解和遵守有关部门按照《XX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对项目所作出的处理。由此给我单位造成影响的(如取消中选资格、或宣布比选无效,即使已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对此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单位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五、不论中选与否,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文并理解,也深知上述承诺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一年月日(公章)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