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XX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XX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_第1页
XX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_第2页
XX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_第3页
XX 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998 年 3 月 28 日 XX 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1 年 5 月 25 日 XX 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 年 7 月 23 日 XX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 年 11 月 25 日 XX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等活动以及在非通航水域从事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通畅。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客渡船舶签单发航管理制度;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自用船舶登记管理工作; (四)确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五)组织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督察整改,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评; (六)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 第五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所辖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水利、环保、市政、旅游、体育、园林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长江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对所辖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行所有人、经营人负责制。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浮动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