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报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x009n 大天数控精机事业部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整个精机事业部的业务市场,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大天数控精机事业部产品的所有销售人员及代理商。 三、报备的分类 报备分为公司报备和项目报备两种,对于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般只采用公司报备。如遇对方公司事业部特别多、项目特别重大等特殊情况下公司也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项目项目报备。代理商一般只采用项目报备,对于合作比较深入的代理商也可采用公司报备。 四、报备的期限 公司报备期限一般为 6—12 个月不等,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 3—6 个月不等。 五、报备的前提 所有从事大天精机事业部产品销售的销售人员及代理商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报价及销售。 六、报备期间的权利保障 精机事业部采用报备优先制,在所属区域内,第一个报备者(代理商)为实际有效报备者(代理商)且一家购买公司或一次购买项目只有一个报备者(代理商)。公司将严肃查处一家购买公司出现第二份大天精机事业部产品报价的情况,杜绝不正当竞争,保障整个市场的有序性。如出现抢单等类似情况,公司将首先保证第一个报备者(代理商)的利益。 七、报备的操作流程 公司销售人员(代理商)在市场上一旦取得某公司购买信息时,即可对该公司进行报备。如是公司销售人员则应按照《业务员客户报备单》认真填写报备信息,如是代理商则应按照《代理商报备单》认真填写报备信息,并送呈至精机事业部销售主管处。经销售主管对所有报备记录进行查证后,即可确认是否同意该报备项目,并回传至申请人处。 八、报备的续延 如果在报备有效期内合同仍未签署,必须进行报备期限续延申请,超出报备期限而未办理续延手续者视为主动放弃。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大天精机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