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工作室管理制度一、有序进入或离开合唱教室,教室内部不得嬉闹奔跑。二、爱护合唱教室内公物,不得在合唱台阶、讲台、储物柜等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得踩踏合唱台阶。如有人为破坏公物,一经发现,则按价赔偿。三、凡雨具一律放在教室外,室内其它地方一概不准放置。四、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拆卸,或拿走任何合唱教室内的设备、教具、演出服等。五、保持合唱教室清洁卫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教室,严禁在教室内进食。六、离开教室前需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七、其他师生使用合唱教室,须与本教室管理教师联系,并严格按照本细则加强学生管理,确保教室及设备正常使用。合唱工作室使用赔偿制度一、合唱教室内的设备、教具、演出服等,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予赔偿。二、合唱教室内的设备、教具、演出服等,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三、合唱教室内的设备、教具、演出服等,因违反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四、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损害、遗失,一律照价赔偿。五、赔偿办法,由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赔偿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口风琴工作室管理制度一.进入教室按指定座位坐,并保持室内安静。二.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带与上课无关的物品进教室。三.每次上课要带好吹管,使用前和使用后都要清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设备。四.使用乐器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五.听从老师指挥,正确使用乐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六.爱护公物。使用完口风琴要把琴内水倒干净,放入包内归还原处。如有人为损坏要赔偿。口风琴要定期消毒,保持卫生。七.乐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八.教学用乐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九.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乐器而损坏,遗失的,一律照价赔偿。十.每天使用完教室后,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离开教室要关门,窗,电总开关。民乐工作室管理制度一、民乐工作室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学校乐器、设备。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乐器、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三、乐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五、经批准出借的乐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乐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七、做好各类乐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