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起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吊装作业。3、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部监管,作业单位执行。4、控制程序4.1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100t;(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4.2 基本要求4.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4.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2.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4.2.4 吊装作业方案经生产技术部审查,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4.2.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4.3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4.3.1 项目所在车间和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4.3.2 项目所在车间和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3.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3.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3.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3.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4.4 作业中安全措施4.4.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4.4.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4.4.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4.4.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