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干焦大棚维修工程(5580 川)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关于干焦大棚维修工程内容见下表:序号工程内容单位工程量备注1屋、墙面镀锌檩条的制作及安装t2拉条及套管的制作及安装t3原屋、墙面檩条拆除t4原拉条及套管拆除t5原天沟拆除t6屋、墙面铝瓦的安装m2材料甲供(0.8mm 厚铝板)7阳光板的安装m2材料甲供(1.5mm 阳光板)8原屋、墙面铝瓦拆除m29原阳光板拆除im2各方负责人:甲方一设备科( / )乙方一钢构项目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总承包本工程的工程内容(不得分包)。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代表签署或书面通知进场的开工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质保期按有关规范执行,保修期竺个月。五、安全施工㈠、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㈡、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六、工期㈠、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㈡、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工程内容增加、变更,停水、停电,不可抗力等因素则工期可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及期限必须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签证为准。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合同价款与支付⑴、合同价款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其中部分主材甲供,包括:屋面、墙面铝板,屋面、墙面阳光板)2、本工程合同价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