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核源于 XX 省商务委员会截至 20XX 年.12.27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 问。XX 县区内资公司,引入台湾自然人股东如何办理。到何地办理申报,报表在哪里。 回复如下: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外国投资者 并 购 境 内 企 业 的 规 定 》 、 《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07)、《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相关文件,如投资总额在 1 亿美元以下,且经营范围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中非限制类的项目(包括一般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原则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可先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服务大厅咨询了解。如涉及我委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可登陆--->查询、下载有关资料文件,或拨打咨询电话85163160。 XX 省商务委员会外资管理处 2011-12-12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 服务分类:设立变更-其他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包括上级审批时间)。 办理程序:(中外合资企业)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许可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书(含附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合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名单(包括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派书); 5)专项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许可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