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非法集资整顿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有序开展和推进我市农业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目的通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农业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确保在我市不发生大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不发生被媒体恶意炒作的案件,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判定标准与内容(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二)非法集资线索的判定标准。只要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不管采取何种合法形式作掩护,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必须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1、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的集资项目。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股权或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三)排查内容。此次农业系统风险排查重点是辖区内农产品销售和种植、养殖行业。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提出处置预案。第1页共3页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主体和分工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是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各县(市、区)农业局对本辖区的非法集资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排查单位开展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等工作。(二)市农业局市场科排查重点农产品市场销售企业。(三)市农业局农经法规科排查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市粮油站排查重点粮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五)市种子局排查重点种子生产销售企业。(六)市植保植检局排查重点农药生产销售企业。(七)市土肥站排查重点肥料生产销售企业。(八)市经作站排查重点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生产销售企业。(九)市能源站排查重点农村能源环保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十)市畜牧局排查重点畜禽与饲料兽药生产销售企业。(十一)市渔业局排查重点水产养殖销售企业。(十二)市果业局排查重点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十三)市农机局排查重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步骤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为四个阶段:(一)20XX年6月30日前,市农业局制定印发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2日,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三)20XX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对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四)20XX年7月16日至20日,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对第2页共3页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具体排查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从维护稳定、突出重点、宽严相济出发,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三)做好舆论引导。要将舆论引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