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推进农场社区建设意见各市、县农业局、民政局:国有农场社区是伴随着国有农场的建立与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主要是指聚居在国有农场区域范围内的职工、家属和子女及外来人员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是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新的发展时期所面临的一项全新任务,尤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更显迫切。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国有农场社区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提高国有农场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现就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打造“平安农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国有农场从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转变,不断提高农场职工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国有农场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机制的进一步转换,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基本剥离,职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农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愈来愈迫切。推动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有利于提高农场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农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协调发展。二、主要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场民,理顺关系、管理有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的农场新型社区,理顺社区管理体制,逐步纳入当地城镇社区管理的组织指导体系。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农场社区建设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农场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农场社区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体育事业,不断提高农场居民的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努力把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关系和谐的现代农场新社区。三、主要任务第1页共3页(一)开展国有农场社区体制改革。各地要根据农场的不同类型、不同情况,以及本地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农场社区建设。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具备条件的农场,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单独组建社区居委会。规模不大、人口不多、紧靠城镇社区的农场,应商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就近的社区居委会管理。暂时没有条件单独设置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农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社区化服务。(二)大力加强国有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浙政办发〔2*〕96号文件精神,依据城乡一体化规划统筹考虑,将国有农场的社区建设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场职工生活条件。同时,切实解决农场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不断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单独组建的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做到有“六室”,即有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室、卫生服务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信息服务室和农场居民议事室。(三)努力优化国有农场社区生活环境。按照资源节约、环境良好、城乡一体和创造较好人居环境的要求,搞好国有农场生活区的规划建设,对现有布局分散的农场居住小区和职工居住点进行适当整合与改造;加大农场居民生活区环境的治理,美化生活区。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生态家园建设,全面治理国有农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努力使国有农场社区在居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基础上,完善对国有农场居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有序、场容整洁、生活舒适的现代新型社区。(四)着力提升国有农场社区公共服务水平。针对城郊规模较大,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国有农场,重点抓好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开展面向社区范围内各类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开展面向失业人员再就业及职工子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有专人负责社区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创建文第2页共3页明家庭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板报宣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