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普法讲习会工作汇报**位于**西部,东邻十字村、南邻天子门村、西邻洪林镇、北邻毕桥镇,村域面积为19.6平方公里,辖23个自然村,38个村民组,人口4434人。全村农田面积4800亩,林地面积5500亩,盛产粮食和茶叶,资源丰富,老318国道和宣广高速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自20XX年5月我村“农民普法讲习会”成立以来,积极组织讲习会成员全面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中的各项政策,积极参与村内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和村组的各项中心工作,并在工作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提高当地农民的法律素质、维护全村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成立组织,加强培训根据全县统一部署,20XX年5月,我村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村组干部、退役军人、法制宣传员、回乡知青组成的“农民普法讲习会”,并推选村治保主任为会长,明确了该组织的性质和主要职责,制定了讲习会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和每月活动计划。我村将每月15日定为“农民普法讲习会”成员集中活动日,开展学法交流,学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讲习会成员一是以《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为教材,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婚姻法》和《XX省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讨论会进行法制教育,对村里已发生的民事纠纷实例进行讨论,提出看法,增强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讲习会成员会上做好学习笔记,会后认真领会。20XX年9月,我村组织讲习会成员参加了全县开展的法制巡回宣讲报告会,每月还利用召开的综治例会,请镇司法所同志对讲习会成员进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讲习会成员的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为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深入农户,开展法制宣传第1页共3页为了更好地发挥村“农民普法讲习会”作用,将讲习会成员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形式。一是讲习会成员走村串户,找广大群众谈心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习会成员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到组到户,找群众谈心、拉家常,向村民宣讲贴近他们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农民工返乡之际,发放《农民工务工手册》等宣传资料,告知他们在外要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二是讲习会成员在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用具体生动的实例,宣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不能盲目蛮干,达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这是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今年3月的一天,我村村民权顺红一大早跑到村委会,哭诉着请求村里给她调解与同村村民钱宙的土地纠纷。村“农民普法讲习会”会长吴宪华热情接待了她,在对其激动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后,吴会长和村“农民普法讲习会”成员刘传斌一道来到大江村民组,向当地群众进一步调查,具体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原委。经了解,该宗土地面积四亩,原来由权顺红父亲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分得,由于当时因家中子女小,耕种不了,暂给同村村民钱宙的爷爷钱世涛耕种,并于10年前种上板栗树,目前已经结果。近几年间,权顺红曾多次提出要收回此地自行种植,但钱宙不让,两家为此事争吵不断。了解事情真相后,吴会长等立即找到钱宙,做他的思想工作,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起初,钱宙无协商之意,并要求村里拿出证据证明是权家的。这时,早有准备的吴会长他们拿出了当时的承包合同和在村民组调取的相关资料,钱宙没有再说什么。可是,很快他又提出要权家对其耕种的板栗树作价赔偿。随后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思想劝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此块山地由权顺红收回,板栗树以2800元的价格转让给权顺红,钱宙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此地,并当场签定了调解协议书,第2页共3页双方均表示满意,纷纷向村干部和讲习会成员致谢。三、围绕中心,服务村组工作讲习会成员还紧紧围绕村、组中心工作,如村两委换届、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等,进组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富民政策,促进全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7月,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