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发展总部农业综述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XX~20XX年)》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村“三化”的同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态势已基本形成。在这一历史性进程中,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也出现了在空间上相分离的新情况,设在城市依托城市资源优势的“农业总部”与仍设在农区依托农业生产要素和环境条件的“生产基地”的总部农业发展模式应运而生。其产生与发展,为解决我国脱胎于城乡二元结构布局下的农业发展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可能,特别是对于处于边远地区的垦区的现代农业建设和处于城XX县区饱受资源约束的垦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总部农业的概念与特征事实上,“总部农业”是在“总部经济”概念的基础上衍生出的一个新概念。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传统模式上单个企业的竞争转变为现代化条件下产业链之间的竞争,从而美国、日本及欧洲许多国家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建设以跨地区企业和跨国公司为特征的总部经济,以适应竞争的需要。总部农业发展模式是总部经济理念在农业发展中的创造性运用。近年来,有的专家学者及实践工作者开始利用总部经济理念思考农业的发展与组织结构创新问题,提出了诸如“总部型农业”、“农业总部经济”、“农业总部”、“农业总部大楼”等概念,对总部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思考和探索。所谓总部农业,是指某区域特别是某城市由于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涉农企业将总部设在该区域或者该城市,将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农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的一种农业发展形态;或者通俗地说,总部农业是指通过涉农企业(公司)设在某区第1页共6页域或城市的总部,指挥它分布在各地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加工工厂、农产品销售部(批发部、办事处)、其他相关机构和生产基地,进行资金、生产、贸易、人才和信息的集中运作,并通过产业链和市场链扩展自己发展空间的一种农业发展模式。简言之,总部农业是在农业的市场资源与生产资源相分离的情况下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可使城市的科技、人才、资本、信息、市场等资源优势和农区的劳动力与土地、水利、气候等自然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实践中,许多涉农企业把集团总部、行政总部、研发总部、营销总部设在城市,在农区建基地、办工厂、设窗口,不断拓展农业发展空间,通过资本外移、产业外移、产品外移等形式,实现生产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推进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实践证明,总部农业具有空间分离性、内联紧密性、经营规模性、产业延展性、区域辐射性、经营共赢性等特征。事实上,设在城市的总部和设在农区的生产基地就是总部农业空间分离性的具体体现;对于一个涉农企业来说,发展总部农业必然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小企业发展总部农业往往得不偿失,这就是总部农业的经营规模性;总部农业在企业内部的空间分离,并没有隔断“总部”与“生产基地”的密切联系,这实际上就是总部农业在企业内部的连接紧密性,即内联紧密性的具体体现;总部农业往往依托设在城市的总部,敏锐获得市场的需求信息和有效利用城市科技、人才、资金、信息、市场等资源,延展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就是总部农业产业延展性的优势之所在;总部农业的空间分离式发展,实际上增加了其区域覆盖范围,从而体现出强烈的区域辐射性;总部农业无论对于涉农企业本身,还是总部所在地,抑或是生产基地所在地,都应该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农业经营模式,这就是其经营的共赢性。二、农垦发展总部农业的必要性新中国的农垦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遍布祖国大陆的社会经济大系统,在屯垦戍边、民族团结、安置就业、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