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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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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个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典 型 案 例 详 解 江 苏 省 东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阅 读 提 示 : 随 着 机 动 车 保 有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 交 通 事 故 案 件 数 量 不 断 上 升 。江 苏 东 海 法 院 近 日 发 布 了 十 件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纠 纷 典 型 案 例 , 逐 案 剖 析 权 利主 张 和 阐 明 法 律 责 任 。 案 例 一 : 车 辆 没 有 过 户 ,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的 赔 偿 责 任 主 体 案 情 概 要 : 2012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许 , 朱 某 驾 驶 的 轿 车 与 陈 某 无 证 驾 驶 的 二 轮摩 托 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 摩 托 车 前 部 与 轿 车 右 侧 发 生 撞 碰 , 致 陈 某 受 伤 。 交 警 部 门认 定 朱 某 负 事 故 的 主 要 责 任 , 陈 某 负 次 要 责 任 。 另 查 明 , 朱 某 为 冒 某 所 雇 驾 驶 员 ,该 轿 车 登 记 车 主 为 刘 某 , 实 际 车 主 为 冒 某 。 陈 某 遂将登 记 车 主 刘 某 、实 际 车 主 冒 某 和 肇事 司机 朱 某 以及保 险公司作为 被告统统告上 法 庭, 索赔 3400 余元。 裁判要 旨: 保 险公司应当在交 强险的 赔 偿 限额内赔 偿 原告陈 某 的 损失。 超过 交 强险赔 偿 限额外的 损失由 原告陈 某 、被告冒 某 按 责 承 担 。 被告刘 某 虽 系 登 记 车 主 ,因 无 过 错 , 依 法 不 应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被告朱 某 作为 雇 员 , 其 造 成 交 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 其 雇 主 被告冒 某 承 担 。 法 官 点 评 : 按 照 《 侵 权 责 任 法 》 第 五 十 条 的 规 定 , 在连 环 买 卖 车 辆 且 未 办 理 过 户手 续 的 情 况 下 , 因 为 原车 主 已 经 将车 辆 交 付 买 受 人 , 买 受 人 是 该 车 辆 的 实 际 支 配控 制 者 , 也 是 该 车 辆 运 营 利 益 的 享 有 者 , 所 以买 受 人 应对 该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成 的 损害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原车 主 既 不 能 支 配 该 车 辆 的 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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