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工程改制工作措施为切实加快我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进水利产业化进程,夯实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管理运行机制,着力管理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责不明、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确保我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云政发〔〕87号)以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西政办发〔〕104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放开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效益,促进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用水户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经营放活、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功能完善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争取到20XX年,基本完成市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确保全市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有利于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投第1页共8页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既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又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二是坚持有利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三是坚持有利于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广泛征询农民意见,实行民主决策,改革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好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和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四是坚持有利于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引导作用,处理好政府投入和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及改革的关系,既要保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发展的需要,又要减少财政负担。五是坚持有利于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水利发展和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关系。既要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二、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我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经济局、工商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参加,市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精心安排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适用本地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指导改革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是改革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工程调查统计、清产核资登记造册、改革方案调研制定、改革协议合同和工程产权证及经营管理许可证印制、改革验收考核奖励、改革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开支,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二)加强考核,严格奖惩。要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第2页共8页制,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制度,确保改革稳步实施。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要在加大对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对改革工作较好的地区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进行鼓励支持;对改革推进不力的地区,要减少项目资金的安排,并予以通报批评。(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