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管理的研究和思考长期以来,地税部门都把完成税收任务的重担全部压在重点税源如增值税、营业税上,一些领域如房屋租赁、餐饮、网吧等的小税种由于税务部门管理人力的相对缺乏,多年来属于税收征管的盲点,长期疏于管理,造成税源流失现象严重,但其税收潜力不可小视,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一、小税种税源流失的原因分析小税种税源流失现象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但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现以房屋出租税收征管为例具体说明。(一)确定纳税主体难。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以房屋所有人为纳税人,但在现实征管工作中,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情况越来越多,房产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导致纳税主体容易悬空。实践中,多次发生房屋租赁税征收机构与房产所有人难以联系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同时,部分纳税人还以提高房屋租金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承租方,造成承租方对税收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了税收征管。(二)税收宣传到位难。税务部门每年的税收宣传大多集中到企业、个体经营者,对个人出租房屋行为申报纳税的相关税法宣传重视不够,宣传不多。加上房屋租赁的纳税人群体多、情况比较复杂,有单位房屋出租、私有房屋出租、转租等。因此要想将房屋租赁税收政策宣传到位,让每一个房屋租赁的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总体上,税务部门对小税种的宣传积极性不高,加上小税种宣传工作难度大,小税种的纳税宣传不到位。(三)税源管理监控难。房屋租赁具有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周期短、变动性大的特点,给税源监管带来了三大难度:一是产权所有人难以寻找,有的产权所有人和房产不在同一个地方,有的是委托亲朋好友帮忙看管,代收房租,查找产权所有人往往给税务机关带来了一定难度,对一些承租又转租的纳税人,要想找到他们更是难上加难。二是租赁关系难以确认。在税务机关征税时,租赁双方相互串通,有的说是借用、有的说是自用,有的说是合伙经营、共同承担风险,致使租赁关系第1页共4页无法确认。三是变动频繁难以监控。房屋租赁经常出现转租、停业、短期租赁等情况,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给税源监控带来了很大难度。(四)部门之间配合难。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涉及房管、公安、工商、税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门间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行为不规范、综合管理手段不够完善,总体上,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信息不沟通,数据不共享,没有共同规范管理房屋租赁市场,各部门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无法从源头上对房屋租赁业税收进行监控。(五)租赁收入确定难。一是合同不规范。有的房屋租赁合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中签定包含水电费、工商和税收等各项税费,特别是商场租赁承包情况较为严重,税务机关很难准确划分,给税务调查带来很大阻碍。二是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对于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租赁收入认定难。三是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四是口头协定,现金结算。房屋出租行为一般十分隐蔽,房屋出租户、承租人往往只是口头商定租赁关系,没有规范的文书和账据,有的房屋租赁只有几个月或半年就更换了人,都是现金结算,白条代替发票,很难找到证据确定真实收入。二、杜绝小税种税源流失的对策(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小税种管理,是我区认真分析研究全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源分布状况、财政收入现状后对今年财源建设工作提出的一项新要求、新举措,对地方财政收入有着积极的影响。由于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全区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困难较大,鉴于此,我们积极建议在社区第2页共4页服务中心建成之际,把辖区小税种征收作为其日常工作职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