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管理场区布置: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合理使用场地,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等基本原则。分区布置,应满足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及环境保护要求。施工生产区域宜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应进入封闭作业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有事故报警及紧急疏散通道设施。施工设施的设置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防雷及职业卫生等要求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稳固整齐,并保持通道通畅。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应保持畅通,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基本规定(1)临时建筑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建筑的施工安装、拆卸或拆除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由专业人员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2)临时建筑建设场地应具备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和平整的条件。临时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及其他设施的布置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和节约用地的有关要求。(3)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4)临时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应为 5 年。(5)临时建筑结构选型应遵循可循环利用的原则,并应根据地理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6)临时建筑严禁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严禁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7)临时建筑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8)活动房主要承重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 20 年,并应有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标志。活动房构件的周转使用次数不宜超过 10 次,累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 20 年。当周转使用次数超过 10 次或者累计使用年限超过 20 年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9)临时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抵抗风、雪、雨、雷等自然灾害的措施。现场布置准则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1)与工程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相适应。(2)选址地质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3)交通道路畅通,区域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4)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5)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