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职业学校 理论课程教师教案本 (2 0 0 2 -----2 0 0 3 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 法律基础 授课教师 王桃枝 任教班级0 2 0 9 、0 2 1 0 、0 2 1 1 所在专业 机电专业 2 第 一章 宪法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学生应了解的知识: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权的含义 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及其相互关系 2.通过学习学生应识记的知识: 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 我国的立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 3.通过学习学生应理解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4.通过学习学生应能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特点, 判断某一特定情况下公名民的行为是正确行使了权利,还是滥用了权利。 3 教学重点: 1、 宪 法 是 国 家 的 最 高 法 。 2、 宪 法 在 保 护 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方 面 的 作 用 。 3、 宪 法 在 规 范 国 家 权 利 运 行 方 面 的 作 用 。 教学难点: 1、 正 确 区 分 公 民 与 人 民 两 个 概 念 。 2、 平 等 与 “合理的 差别”。 3、 公 民 权 与 人 权 。 教学方法: 根据不同班级学生现有文化基 础选择:讲授、 读书指导等 方 法 授课时数:四课时 板书设计 第一节 宪 法 是 国 家 的 最 高 法 一、 宪 法 的 一般知识 1、 现代意义的 宪 法 2、 宪 法 的 含义 3、 宪 法 的 最 高 法 地位的 表现 二、 新中国 成立后的 四部宪 法 1、 1954 年宪 法 2、 1975 年宪 法 3、 1978 年宪 法 4、 1982 年宪 法 三、 我国 宪 法 的 基 本 内容 (一)规 定国 家 根本 制度与 基 本 国 策 (二)规 定和保 障基 本 人 权 1、 基 本 人 权 的 含义 2、 我国 宪 法 对公 民 六项基 本 权 利 的 确 认和保 障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4 3、 要 正 确 对 待 公 民 权 利 ( 三 ) 宪 法 规 范 国 家 权 力 的 运 行 1、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的 国 家 机 构 体 系 ( 1) 全 国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 2) 国 家 主 席 ( 3) 国 务 院 、( 4) 中 央 军 事 委 员 会 ( 5) 地 方 各 级 人 大 及 地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