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 小寺垸社区治安巡逻制度 为巩固社区治安,加强社区治安巡逻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在街道综治和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巡逻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向社区治保主任和社区民警请假,原则上队员请假不能影响到社区治安值班和巡逻工作。 2、要妥善安排好警务室值班工作。轮值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不准办私事,不准睡班、离岗、脱岗,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按时出勤巡逻,巡逻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佩戴袖章或胸卡,保持警容严整。 要加强每天上午 8∶30—10∶30、中午 12∶00—2∶30、两个时段的巡逻工作,巡逻过程中要积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发现重大作案嫌疑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通报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带回处理。 社区巡逻队长负责对每天的巡逻过程进行记录。 4、街道综治办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对巡逻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体队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巡逻队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严禁非法打、骂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使用警械,非法扣人、扣物和罚款。 6、严禁上班喝酒、赌博、玩游戏;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严禁上班时间看电视;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电话聊天;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7、巡逻队员要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有条件的社区,巡逻队员巡逻或执行任务时要携带对讲机,确保通信畅通。 8、社区民警要经常性对社区巡逻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巡逻队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