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监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六)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七)已进行竣工前检查且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八)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并满足以下要求:1•验收组由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2.验收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各参建单位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参加;(九)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新区人防办提交《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二、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各种材料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检验报告;(二)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三)工程结构检测报告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四)人防质监站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回复及影像资料;(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家等单位分别签章的质量合格文件;(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七)防护防化设备厂家资格认定证及登记备案证;(八)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九)监理单位签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核查意见;(十)验收组成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三、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新区人防办及新区质安站相关人员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二)在听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防护设备厂家等单位的质量评估汇报后,验收组分别进行观感验收和资料查验,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三)验收组组长汇总成员验收意见后,代表验收组在《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中填写验收结论。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填表说明一、表中人防使用面积即人防有效面积,指能提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二、表中掩蔽面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与防护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外边缘形成的建筑面积扣除结构面积和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面积:1、口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