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二、组织领导我县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区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要求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三、整治时间2009年7月1日—10月10日。四、整治重点(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行业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他化工企业:一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非法经营,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三是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一是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二)烟花爆竹1.整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不完善问题: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仓储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批发企业是否通过了市级标准化验收;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整治企业的违规行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危险品储存仓库的标志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是否与经审批的图纸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个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