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四章秦汉3.【李斯】:秦政治家。楚上蔡人。战国末人秦,先后为吕不韦舍人、秦王政客卿。公元前 237年,因修郑国渠事件,秦宗室贵族排挤六国之士,李斯上书谏止。秦始皇统一六国,他多所谋略。秦王朝建立后,任丞相,定立郡县制,焚《诗》《书》,下禁书令,并以小篆为标准,推行文字统一。始皇死后,与赵高策动沙丘政变,矫诏赐死扶苏、蒙恬,立胡亥为二世皇帝。最后为赵高所猜忌,诬其子与盗贼相通,腰斩于咸阳市。著有《谏逐客令》和《苍颉篇》。13.【同姓王】:汉代刘氏子弟同姓为王者。刘邦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汉高祖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因此,他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史称同姓王。同姓诸侯王拥有很大权力,可以经营盐铁、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任免官吏,俨然成为独立王国,后来经景帝“削藩”和“七国之乱”后,这些王国的独立地位才被取消。15.【萧规曹随】:西汉曹参全盘继承萧何而为政之事。萧,指萧何,汉朝的开国相国。汉高租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各种律令制度皆由萧何亲手制定。萧何死后,曹参继而为相国。凡萧何制定之制度法规,曹参都照行不变。汉朝的各种事业因之而有了一个稳定持续的局面。19.【贵粟政策】:汉文帝时期御史大夫晁错提出的一项经济措施。其原则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农民可以用粮食向政府购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食,粮价也会因此而提高。汉文帝于公元前 168 年下卖爵令,实施贵粟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国家的存粮大为增加,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得以提高。20.【《治安策》】:汉文帝时贾谊上奏的以解决诸侯国问题为内容的策论。其主要内容是:建议“欲天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主张把王国分割成若干个小国,从而削弱其力量。文帝起初就很重视贾谊的建议,但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形势更加严峻了,他才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立齐王肥的六个儿子为王;又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立淮南王的三个儿子为王94.【入粟拜爵】:入粟拜爵由汉文帝时的政论家晁错提出。汉初统治者重视农业,农业的发展使24得粮价大跌。为缓和谷贱伤农的现象,晁错向汉文帝提出了“入粟拜爵”的建议,“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人民可以用粮食买爵位,也以用粮食来赎罪。这样就增加了国家的粮食储备,赋税减轻,粮价提高,农民的生活也有所改善。由竞买爵位,商人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很大提高。95.【异姓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