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之转移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借用人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借用物毁损的,借用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借用物自身有缺陷的,可以减轻借用人的赔偿责任1,租赁合同:有偿,诺成,双务,不要式出租人义务:适租,否则构成根本违约维修,否则可在租金中抵消权利瑕疵担保:否则可减少或不付租金承租人义务:正当使用,妥善保管,天赋禁止,禁止转租,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权利:占有,使用,收益,买卖不破租赁,生前共同居住人的继续履行请求权转租:因无权被解除的,出租人对次承租人不负违约为使班务管理工作较往年上一新台阶,班里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年初班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每月中下旬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月底配合局维护中心再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解决并签署指导性意见责任差价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2,使用借贷合同:标的屋为消耗物,无偿合同3,融资租赁合同——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负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对出卖人索赔——出租人不负维修义务——出租人不负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要式合同如无约定,期满归出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为使班务管理工作较往年上一新台阶,班里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年初班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每月中下旬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月底配合局维护中心再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解决并签署指导性意见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为使班务管理工作较往年上一新台阶,班里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年初班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每月中下旬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月底配合局维护中心再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解决并签署指导性意见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