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篇一:整套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有的系列生产设备租赁事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公司下列资产租给乙方使用:1、七车间、八车间厂房、造纸设备及附属设施;2、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如下设施:(1)水处理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2)成品库及配件库;(3)原材料储存场地;(4)办公用房、职工宿舍;二、租赁期限:上述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如乙方因生产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与甲方商议另行签订合同。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关于生产运行:甲方负责运行公司所属电厂,供给乙方造纸用汽和用电;乙方负责运行造纸车间及水处理车间,并达标排放,对于各级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造纸所需的各种证、照及许可资质,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的关系,负责厂区内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3、甲方拥有良好的包装纸客户资源,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无偿提供,以利乙方开拓市场。4、乙方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甲方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不得干涉乙方的各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由于甲方对政府各部门承担责任,乙方需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不给甲方增添麻烦。5、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改造租赁设备,对生产及其他用房作一般性维护和改造可自主进行,但如果对房屋结构作改动时,须双方协商解决。四、关于租金、电价、汽价: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吨纸100元,租金交纳时间的计算:自乙方进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开始交付租金。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供给乙方的电价为每度电0.73元,即每度电以低于电业公司电价(0.83元)0.1元的价格供给,以后如果电业公司的电价调整,则甲乙双方的供电价格随之调整,始终以低于电业公司电价0.1元的价格供给。在现在的电煤价格为每吨元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供给乙方使用的蒸汽价格为每吨180元,如果以后电煤价格调整,则供汽价格按每吨电煤产汽6吨作相应调整。五、其他约定:【篇二:生产经营性设备租赁合同】生产经营性设备租赁合同出租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白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规格型号:各型。数量:183台(件)。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1年,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1、租金:年租金2212386.96元,月租金184365.58元。租金计算方法:设备原值19407612.41元,预计折旧年限9年,年折旧费2090706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租金的5.5%)=年租金,年租金/12=月租金。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白洞煤业公司财务部。白洞煤业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第四条:设备的交付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