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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关于组织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生申报校内助学金和大二、大三在校生校内助学金年审工作通知VIP免费

号关于组织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生申报校内助学金和大二、大三在校生校内助学金年审工作通知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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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职院学工字〔2013〕20号关于组织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生校内助学金申报及大二、大三在校生校内助学金年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生校内助学金申报及大二、大三校内助学金获助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年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的申报工作1.申报类别、比例2013级新生校内助学金名额按各院、系新生报到人数3%的比例申报。其中,甲等助学金比例为总申报人数的25%、乙等助学金比例为总申报人数的40%,丙等助学金比例为总申报人数的35%,具体人数分布(详见附件1)。2.申报工作安排各学院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学校助学金的申报工作;各班主任应首先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依据学生提交的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进行跟踪调查。经核实情况后,给予发放《校内家庭经济困难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系将评审和评审结果情况汇总认真填写《校内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于12月3日(星期二)前将《校内助学金汇总表》电子文档、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应的纸质申报表、证明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二、大二、大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校内助学金的年审工作1.按照《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粤科干院办字〔2002〕115号)文件第八条的年审要求,对已获助学生继续领取校内助学金资格进行审核确认。2.各学院、系负责校内助学金的老师于12月2日前将校内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年审表(附件4)和复审调整表(附件5)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家庭经济困难生校内助学金的申报与年审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严格按照《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粤科干院办字〔2002〕11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审批原则及年审要求,认真把关。如果申报评审工作中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陈军军联系,电话0756-7796298,E-Mail:kgyxsc@163.com。附件:1.2013级校内助学金评审计划指标2.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申请表3.校内助学金汇总表4.领取贫困学生助学金学生年度审核表5.校内助学金学年未复审调整/增补情况一览表学生工作处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2013年11月20日附件1:附件2: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申请表院系:班级:宿舍电话:年月日注:填写申请表,须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或者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出生地家庭详细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申请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收入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年收入或家庭人均月收入等):申请何种类型(在申请栏目下打√)学校贫困学生助学金甲等(120元/月)乙等(80元/月)丙等(60元/月)申请人所在班团支部意见(含学习、纪律、团结同学、生活俭朴等方面)团支书签名:班主任意见(须包括学生学习、品行、生活、奖惩等情况)院(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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