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总结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对外开放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港口设施经营人的履约行为,不断提升我市港口设施整体保安履约水平,根据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和省港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浙港航〔2005〕299号)的精神,在上级港口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今年7月开始的2005-2006年度xx市《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以下简称“年度核验”)工作已于9月底顺利结束,现将年度核验工作总结上报如下:截止9月30日,全市应参加本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为23家,其中因码头尚未取得口岸开放资格而主动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失效的港口设施1家,实际参加年度核验的22家,其中3家因年度保安履约工作成绩出色被省交通厅、省港航局认定免于年度核验,19家参加了省、市组织的两级核验并全部通过,年度核验通过率为100%。一、健全组织,周密部署为圆满完成全市港口设施的年度核验工作,我们对港口设施保安核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增加了xx市港航管理局北仑管理所,把一线人员充实到核验工作小组,以加大现场核验的力度。同时,结合辖区内各港口设施的特点,我局专门召开了全市《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会议和保安计划修订工作会议,就年度核验工作进行详细的布置和认真安排,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二、全面核验,突出重点此次年度核验工作,我们根据交通部规定的十项必须核验内容,对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实,针对我市各港口设施的特点,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修订情况、履约台帐的登记记录情况、保安知识的培训教育情况、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反应能力的完善情况、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核验。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第1页共4页为确保年度核验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对需要核验的港口设施逐个进行书面和现场核验,对经营人的日常保安工作的有效性作出客观评价,对3家因保安台帐不健全、保安组织机构不落实的港口设施经营人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由于措施有力,港口设施经营人的保安履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港口的整体保安履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应参加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已经在9月底全部通过了省厅组织的复验。通过此次核验,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一)全市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了统一修订并经过港口管理部门审核。2004年7月1日前批准的18家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由港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委托交通部水科所进行了集中统一的修订,对2004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4家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由企业自行进行必要的修订。港口管理部门对修订后的《保安计划》进行审核,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适合各港口设施保安履约的实际要求。(二)港口设施保安履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又上新的台阶。根据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的特点,我们在全省率先要求港口设施经营人建立20本统一的保安工作台帐,对《保安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准确的书面和多媒体记录。经过此次核查,全市港口设施经营人建立了基本符合要求的工作台帐。(三)港口设施年度核验机制更加完善。在上年度核验的基础上,我们对今年的核验工作着重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年度核验的手段从过去的注重书面核验结合现场核验,转变为以现场核验为主书面核验为辅,使年度核验工作更注重实效性;二是年度核验的方式从单一的听取书面汇报转变为省、市两级核验机关听取港口设施经营人多媒体汇报并结合书面总结材料,使年度核验工作更全面、更科学;三是年度核验工作从原来单纯的查阅台帐转变为通过现场电话测试、组织现场局部应急演练等,同时结合查阅台帐,核查港口设施经营人对其制定的《保安计划》中各项措施的掌握第2页共4页程度,使年度核验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四是年度核验的模式从过去的省、市两级单独核验转变为省、市两级联合核验、对保安履约工作成绩突出的免于核验和省、市两级单独核验三种模式。本年度我市有8家港口设施采取省、市联合核验的模式进行,3家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