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24 年,我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医疗、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督导,查处各种医疗机构违法案件,现将 2024 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持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击非法行医攻坚行动。对市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对其备案信息、人员从业资质、卫生管理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消毒设施运行、医疗器械使用、广告宣传等方面严督实导。立案查处医疗机构 x 家次,处罚金额 xx.xxxx 万元。二、开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联合 xx 区卫健执法局对市区范围内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详细核查,对医疗美容机构的备案信息、人员从业资质、卫生管理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消毒设施运行、医疗器械使用、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监督,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立案查处医疗机构 x家次,处罚金额 x 万元。三、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对市直市管 x 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资质、卫生技术人员、药品和器械、医疗技术、医疗文书、临床用血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立案查处医疗机构 x 家次,处罚金额 x.x 万元。四、开展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及健康体检中心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和范围开展健康体检服务;核实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和注册信息,确认体检项目与操作人员技能相匹配;核查体检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健康体检项目的设置、操作规程、报告出具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虚假报告等情况;核查健康体检机构对于个人健康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健康体检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理。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 x 份,立案查处医疗机构 x 家次,处罚金额 x.x 万元。五、开展住院分娩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身份核验专项监督管理工作。对市直市管助产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机构进行详细的排查,详细核对建档信息,对孕产妇身份核验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况等信息进行检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 x 份。六、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市直市管及 xx 区、高新区共 xx 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登记和交接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情况、医疗废物暂存间情况、医疗废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