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第一节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节奖惩类别及规定3.1奖惩类别公司有明确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的,首先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的奖惩措施,然后视情节轻重程度确定是否追加本制度奖惩措施;反之按照本制度奖惩措施执行。奖惩类别奖惩金额嘉奖/警告100元-400元记功/记过500元-900元记大功/记大过1000元以上加薪(晋级)/减薪(降级)\辞退\3.2奖惩处理程序员工奖惩事件及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提议并填写《员工奖惩执行通知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公布、执行。《员工奖惩执行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奖惩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经过、直接经济成果或经济损失。2.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3.奖励、处罚、赔偿的标准及依据。4.奖惩意见与当事人沟通情况。5.总经理意见。第四节奖励4.1奖励范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不仅限于以下表现):1.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效益。2.在技术、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3.对公司提出积极、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使公司免受损失。7.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成绩突出。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9.检举不良行为现象经查证属实。10.其他应给予奖励的。4.2其他奖励规定1.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颁发奖状。2.公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先进团队评选,给予一定现金奖励。3.其他未列入以上奖励制度的视情况进行奖励。第五节处罚5.1处罚范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惩罚(不仅限于以下表现):1.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损失。2.机械执行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不上报,造成损失。3.不积极听取、采纳合理化建议,刚愎自用、武断行事,造成损失。4.不爱惜公司财物,随意损毁公司财物。5.玩忽职守、马虎大意、行贿受贿等恶劣行为。6.恶意损坏公司社会声誉。7.出于私利、陷害等卑劣目的而诬陷他人。8.其他应给予处罚的。5.2领导责任追溯因任何一级员工出现过失、重大责任事故,或因部门或相关领导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声誉损毁,在依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的同时,追究其直接上级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根据事件大小、情节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分别追究到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的1.5倍和2倍。若各级领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自行解决处理,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则免予追究其应承担的管理责任。5.3经济赔偿因员工行为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追加经济赔偿措施。责任事故按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分为轻微、轻度、较轻、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六个等级。按经济损失大小,赔偿措施划分如下:1.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为轻微经济损失,至少按40%的比例赔偿,由直接责任人承担。2.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为轻度经济损失,至少按30%的比例赔偿,由直接责任人承担。3.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为较轻经济损失,至少按25%的比例赔偿,主管承担20%,部门负责人承担10%,其余部分由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承担。4.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为较大经济损失,至少按20%的比例赔偿,主管承担18%,部门负责人承担12%,分管部门领导10%,其余部分由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承担。5.涉及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经济损失,至少按15%的比倒赔偿,主管承担15%,部门负责人承担15%,分管部门领导票担10%,公司负责人承担5%,其余部分由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贵任人承拒。6.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为特别重大经济损失,至少按10%的比例赔偿,但最高为10万元,主管承担15%,部门负责人承担15%,分管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