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办综〔2009〕20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17号)予以转发,请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按照省政府关于“十大工程”的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科学谋划,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为全省“十大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二○○九年四月九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17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工作提出5年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九年三月十三日—2—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一、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统筹推进,立足内涵挖潜、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提升效益,全面启动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战略工程,加快推进水利化、农机化、水稻大棚育秧、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支撑、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等专项工程建设。任务分工:吕维峰副省长负责,省农委总牵头。1.水利化工程:突出抓好尼尔基引嫩扩建一期和东部兴凯湖、江萝、临江、勤得利等灌区4个渠首续建工程,开工建设东部绥滨、八五九、二九○、虎林、饶河等灌区5个渠首工程和西部200万亩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加快推进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治—3—理工程建设。确保国家专项规划内的12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新增水田面积100万亩,改善水田面积200万亩,新增灌区工程节水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单位配合。2.农机化工程:积极启动实施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建设30个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重点抓好现代农机装备工程建设,启动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新增国内外各类机械3万余台(件),组织实施70个水旱田现代农机装备作业区,进一步扩大航化作业和跨区作业面积。省农委牵头,省发改委、农垦总局等单位配合。3.水稻大棚育秧工程:在东中西部水稻主产区建设10万栋水稻育秧大棚,其中农垦系统新建高标准水稻育秧大棚1万栋。省农委、农垦总局牵头,省发改委等部门配合。4.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建设种子改良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佳木斯、齐齐哈尔农业示范区两处,加快大豆、玉米、水稻、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继续抓好院县共建,示范推广测土施肥和抗旱节水栽培等先进种植技术。建立有害生物预警—4—与应急控制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省农委、农科院牵头,省发改委、科技厅、粮食局、供销社等单位配合。5.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通过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节水灌溉等项目,重点建设400万亩高产稳产农田。省农业开发办牵头,省发改委、农委等部门配合。6.土地整理工程:争取把三江平原纳入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绥滨县中仁镇等15个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工程项目通过国家审批后,尽快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农委等部门配合。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工作要求: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扩大农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任务分工:杜家毫副省长、吕维峰副省长负责,省农委总牵头。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绿色食品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特色产业,重点建设“千万吨—5—奶”和“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提升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搞好农产品市场开发。省农委、畜牧兽医局、林业厅牵头,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单位配合。2.加快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工程、清洁能源建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