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注册号2 日期:年月日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贵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简称安监站)受贵阳市建设局委托、负责贵阳市行政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一、安监站职责: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2、对建设工程实行全面、全过程行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检查。3、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参与对建安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处理工作,提出行业处理意见。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建设部第 13 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颁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面积㎡工程地点结构形式造价建筑总高度M 层数监理单位总监证号施工单位项目经证号施工员证号3 安全员证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四、监督要求1、开工前安全监督站项目监督员须填写监督计划、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现场经安监站检查满足安全条件才能开始施工。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制度,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证体系、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随工程进度完善相应的安全资料。3、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有关安全资料报安监站,申请竣工安全评价,安监站根据监督情况,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作综合评价五、监督程序安监站实行三步到位及随机抽查的监督办法,即:1、基础施工期间;2、施工进入高层;(住宅、商住楼第三层,其它建筑5 米开始);3、外架搭设完,外装饰前;4、市政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工程)安全监督实行“重要部位”及“随机抽查”的监督方法,即:桥梁工程:(1)基础施工期间;(2)下部构造施工期间;(3)上部构造(桥柱、墩5 米开始);道路、给排水工程:按工程长度划分成施工段。以上各项工序施工前, 须由企业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通知安监站派员检查,经安监站检查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