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区外墙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业区外墙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施工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业区外墙亮化工程。2.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1)商业区外墙亮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跟踪服务;(2)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通过;(3)效果图深化设计;(4)亮化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5)亮化系统工程的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6)系统与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安装、布线施工、电气接线;(7)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8)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9)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10)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二、工期本工程工期共计10日历天,但须配合总包的进度要求。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三、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详见附件1:《商业区外墙亮化工程设备及材料清单表》四、质量标准2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并在附件中注明生产厂家和品牌、规格、型号。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质量不符及因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五、材料供应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六、工程价款:1.本工程合同含税完工总价款为¥元整(人民币金额大写:)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价格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2.本工程合同含税完工总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该价款是乙方在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以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技术、工期、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做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工具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搬运费及二次倒运费,加工制作,安装费,水电费,安全防护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措施费,雨季施工费,垃圾及拆除物清运费,保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3.乙方已考虑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如安全防护措施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等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甲方不接受乙方因考虑不周而带来的任何因错报、漏报、少报而造成的任何费用的追加。4.乙方已考虑现场施工环境、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等因素,并自行承担事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七、工程价款的付款方式:1.乙方进场并且灯具全部到场后付总价款的40%。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3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本合同总价款的5%做为质保金。2.质保金自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给甲方之日起满二年,如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质保金(无息)。注: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款项。因发票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税务处罚均由乙方负责。八、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甲方自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亮化工程保修期为二年,终身维护。自工程完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