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016 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电网基建项目高危险、高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防和遏制基建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网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第二条 本工作指引明确了电网建设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安全技术措施、风险控制、各参建单位职责等管理容,适用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小型基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工作指引以“风险控制”为安全管理主线,强化电网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体现“预控为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简单有效”原则。第二章 术语及定义第四条 风险辨识与评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判定危害结果和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确定其危害等级的全过程。第五条 风险等级:本指引风险等级是指按变电、输电线路、配网不同类型电网工程,根据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按特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可接受风险划分为Ⅰ(特高、高) 、Ⅱ(中)、Ⅲ(低、可接受)三个管控等级,风险级别及管控等级划分参照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项目安全风险库》。第六条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三章职责第七条 公司基建部(一) 负责本指引的制定和修编, 定期更新、 发布《电网建设基建项目安全风险库》;(二) 通过督促、检查、考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落实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第八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一)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网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督导、检查、考核、统计、上报安全风险实施情况;(二) 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 审批施工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表,重点督促监理、 施工单位对风险管控等级为Ⅰ级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对风险管控等级Ⅱ、Ⅲ级的施工作业进行管控。第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一)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