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开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第五条总公司和 11 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 6 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酬劳;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讨论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讨论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