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编号VKWY7.5.1-A01-11 名称自然灾害防范管理办法版本C/1 第 1 页共 3 页1. 目的规范公司防范自然灾害的流程、措施,避免、减少自然灾害可能对顾客与公司造成的损失。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3. 职责责任部门 / 岗位工作职责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指导防灾抗灾救援工作运营组负责本片区现场防灾抗灾救援指挥、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应急措施,现场指挥防灾抗灾救援工作公司前台负责监控预警信息传播情况, 协调监督各部门应急措施实施情况所有人员有义务进行防灾抗灾救援工作向公司报告有关自然灾害的信息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4.1.1公司前台负责接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并及时挂公司网,同时通知荔景中心和抗灾救援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及各片区运营组信息管理员,由运营组信息管理员负责通知本片区各部门做好防范。4.1.2 公司每位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警信息后 , 必须通知公司前台,前台经核实后,方可通报。4.1.3荔景中心或有控制中心的部门收到有热带气旋或暴雨天气时,即时将台风预警信号(白、绿、黄、红、黑色信号)或暴雨预警信号(黄、红、黑色暴雨信号)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进行登记,并向本部门各业务负责人通报,要求在半小时内通报完毕,并每隔 2 小时对现场岗位通报一次 , 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通报时须记录各业务部门接受信息负责人的姓名、接受时间。4.1.4各部门的信息受理人应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登记信息来源、时间和内容,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号即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本部门所有人员。4.1.5智能化工程部在深项目组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好自身的各项防范工作。4.1.6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及以上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以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寒潮黑色预警信号”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经部门xx 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编号VKWY7.5.1-A01-11 名称自然灾害防范管理办法版本C/1 第 2 页共 3 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2005 年 9 月 15日负责人同意将信息即时向顾客发布,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登记,并通过现场岗位来加快传递信息的速度和广度。4.2 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4.2.1 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以上预警信号后,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负责巡视各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当预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