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合同号:HLDN-***-****签约地:***签约时间:2012*****(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东宁*****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劳务人员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总则1-1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提供经过培训的农业劳务人员****名,其中管理、技术人员****名,工人****名(具体人数及工资情况见附件1),工作期限为12个月,合同金额合计****美元。1-2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劳务人员工作地址: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滨海边疆区*****。第二条甲方责任2-1负责本合同所规定劳务人员在俄方的所有进境手续,如:劳务许可、邀请信等,并在劳务进出境时派人在口岸接送,保证乙方劳务人员能顺利的到达工作地点和出境回国。2-2保证乙方劳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生活习惯及风俗。2-3为乙方劳务人员免费提供住房(标准住房分配情况见附件2),住房内基本生活设施要齐全、完好、清洁,并提供供热、供电、供水等。2-4为乙方行政人员提供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2-5向乙方无偿提供餐厅、厨房及厨房设备、燃料、水电等。2-6不得侮辱乙方劳务人员,不得干涉乙方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正常活动。2-7负责预支给乙方劳务人员每人每月2000卢布的现金,作为乙方劳务人员的生活零用费,此款应在每月月初交给乙方代表,并在每月结算时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2-8乙方劳务人员从居住地至施工现场正常行走时间若超过30分钟,则由甲方提供交通工具。第三条乙方责任3-1按甲方要求,选派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各类劳务人员,同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中方劳务人员遵守甲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参加甲方国内的政治活动,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工作。3-2负责办理中方劳务人员在中国境内所需的各种手续,并承担费用。3-3负责中方劳务人员自离开中国国境至工作地点的往返旅费及途中食宿费。3-4负责在派遣前30天内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的姓名、工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两张照片等资料,以便于甲方办理各种手续和接应。13-5设常务代表负责与甲方代表接洽,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有关问题。并保证常设翻译参与工作。第四条工作时间及休假4-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26天,每周6天,每天8小时,每月休假4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4-2所有乙方劳务人员有权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规定的法定节日。4-3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2)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4)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第五条费用结算5-1双方同意每月28号按实际工作小时结算一次,本合同涉及甲方国家货币与美元的兑换率,应按结算之日甲方国家银行公布的官方外汇牌价进行结算。5-2甲方同意每次结算后,将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款项按要求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为:中国*****银行东宁支行,账户为*****。第六条医疗及劳动保护6-1甲方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办理医疗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则为劳务人员在国内办理额度为10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2如乙方劳务人员患病,甲方应承担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确因病不能继续坚持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负责送回国内治疗,其费用由乙方承担。6-3乙方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生伤残或死亡事故,双方应以甲方国内劳动保护条例为基础,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其丧葬费和遗体运回国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双方各负担50%。6-4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务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七条不可抗力7-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7-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第八条违约责任及索赔8-1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8-2由于一方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额1%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