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本学期全校期末考试工作将从2010年7月14日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顺利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任务,现对本次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一、考试的组织领导⒈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内蒙古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行。在期末考试开始之前各教学单位要设立总主考(由院长担任),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均应参加考试巡视。上述人员名单与“考试日程安排表”(用A4纸打印)一同于2010年7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该安排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学管理科的电子信箱:jiaowuke410@163.com,各学院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提前安排考试。2.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学校教学督导组全程参与期末考试巡视监督工作。(巡视小组及分工见附表[一];教学督导组分工见附表[二])。3.加强考前培训和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本专科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试卷管理补充办法”、“监考教师职责”、“考场规则”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文件。二、考试的主要环节与基本要求1.各专业每个班级的期末统一考试课程安排在最后一周半,并适当安排一些考查课程。本学期学生放假离校时间分阶段进行,各学院最后一门课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三]。每门课程的考试(答题)时间限为110分钟,每天上午和下午可分别安排二门课程的考试(即分别为7:30—9:20,9:40—11:30;14:30—16:20,16:40—18:30)。各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守开考时间,不得提前开考。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试卷管理补充办法》,做好命题、审题和试卷的管理及保密工作。每门考试课程,均须命制两套内容不同、难度和题量相等,并附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的试卷。全校所有考试卷均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印卷地点设在学校印刷厂(原东区幼儿园院内,电话8314300)。各教学单位由总主考确定的专人取送试卷,将试题于考试前一周送到教务处验收。考试前一天取回试卷,并存放在本单位教务办公室统一管理。考试开始半小时前由每个考场的主监考到本单位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再将试卷当场装订密封。试卷的送印、领取等各个环节一定要做好交接手续,以便明确责任。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已经购买题库或自建题库的,必须从题库抽题,不得单独命题。3.本学期期末考试将继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具体申报程序请认真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做好无人监考考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并认真填报学生的《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申报“无人监考考场”仅限定在专业课的考试,公共课暂不予申报。安排考场时,请各学院教务秘书首先将无人监考的班级安排在本院分配到的多媒体教室内,多媒教室不足的请提前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解决。4.学生考试时一律带“考试证”进入考场,并在试卷上写好与考试证一致的姓名、学号、专业和班级等。监考人员要逐项进行核对,并给学生讲清填写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替考和其它作弊行为,认真做好考场记录。若因监考人员失职而出现违纪作弊情况,按《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工作奖惩规定》处理。5.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控制学生缓考,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缓考。各单位要把考试资格审查材料和缓考学生材料于2010年7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⒍在校学生涉及课程重修、重考,须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重修(重考)申请单》。由教学秘书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重修(重考)汇总表》,要求用A4纸打印出一份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教学秘书处存档,并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履行相应手续。7.各教学单位要采取集体集中评卷,原则上教研室成员均应参加集体评卷。评卷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7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8.为便于学生成绩管理工作,要求各位教师和有关人员在填写“学生成绩报表”(一式三份)时,要按照学生学号顺序填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送存档。各教学单位要在本学期7月26日前将所有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以便学生及时查询了解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