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开班讲话稿同志们:今天,XX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在这里开班了。城区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此次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的举办工作。此次培训班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农村生活饮用水方面的安全知识,确保辖区内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现在,社会有这么一句话,不一定准确,但很形象,就是“城市污染农村的水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饭和菜”。农村环境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村居民自身的生存环境,也影响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的安全,所以希望大家今后能和城区党委、政府一起齐心协力,做好城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保障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我们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条件,进一步推进城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建设工作的发展。下面,我就简要介绍一下国内外在生活饮用水保护方面的发展情况,并结合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要求,对城区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20XX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20XX-20XX年农村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目标以及主要工作,其中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而第一点提到的就是就是: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一、现今世界饮用水安全概况联合国认为“享有安全用水是人类的一项根本需要,因而是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早在1981—1990年就倡导了第一个水与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新世纪联合国面对人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于20XX年在千年首脑会议上确定:“到20XX年将无法获及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和卫生条件的人口比例减半”并作为关键性目标写进了《千年发展目标》。20XX年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上将饮水安全列为主要议题,并确定20XX-20XX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目前,全世界还有超过10亿人口用不上洁净的水,26亿人缺乏基本卫生条件。中国饮水不安全人口占1/3,缺乏基本卫生条件的人口在1/3—1/4之间。在水和卫生设施的危机中,受害最深的是穷人,受害最多是农村。二、我国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总体状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决心进一步加快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而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将原定“十一五”时期解决1亿人饮水安全的目标提高到亿人,决定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也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XX年将无法获及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和卫生条件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20XX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到20XX年,我国贫困地区有18%的农户取得饮用水困难,%的农户饮用水水源被污染,%的农户没有安全饮用水。按饮用水水源分,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饮用深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饮用浅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直接饮用塘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在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是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部分特殊困难群众、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华侨农场林场及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广西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XX年,广西计划投资15亿元解决2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在去冬今春的水利建设中,已新建农村饮水工程20处,共有万村人口实现了饮水安全问题。三、关于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平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做到知法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第二十条规定:禁止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四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