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建造工作,住建部发布技术导则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建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其中有关绿色施工的内容如下:一、一般规定1、绿色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 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的要求。2、应根据绿色施工策划进行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编制。3、应建立与设计、生产、运营维护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4、应积极采用工业化、智能化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低消耗、低排放、高质量和高效益。5、宜积极运用 BIM、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等信息化技术组织绿色施工,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6、应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供应链,采用绿色建筑材料、部品部件7、应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循环利用。8、鼓励对传统施工工艺进行绿色化升级革新。9、应加强绿色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优先采用“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10、部品部件生产应采用环保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并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1、部品部件生产应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精益生产、智能制造。12、应制定消防疏散、卫生防疫、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障人员身心健康。二、协同与优化1、应在项目前期进行设计与施工协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能力优化设计方案,提高施工机械化、工业化、信息化水平。2、应进行多层级交底,明确绿色设计重点内容、绿色建材产品使用要求。3、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对工程重点、难点部位和复杂节点等进行深化设计。4、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实现永临结合。5、部品部件生产应与设计、物流、现场施工进行有效协同与联动。三、环境保护1、应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并分析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光、污水、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物。2、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排放,PM10 和 PM2.5 不得超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限值。3、现场有害气体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