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年度滚动计划项目编制细则附件6: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年度滚动计划项目编制细则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创新产业化经营项目投入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利益联结,通过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和集聚发展。一、选项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通过扶持各地建设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支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发展现代农业。(二)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根据资源和市场优势,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2.规模开发,突出重点。以粮食主产区和农业主产区1为重点,突出扶持优势主导产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要求,突出对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扶持,突出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3.利益联结,创新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和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龙头企业控股的前提下,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社或农民持股会参股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或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长效联结机制。4.公开竞争,择优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竞争立项,实现科学选项,优胜劣汰,完善产业化经第1页共8页营项目立项决策机制。(三)目标任务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着力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四)扶持重点在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上,根据区域优势产业2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同时,支持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化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五)主要政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500万元至8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在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合作组织不低于50%)的前提下,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财政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生态项目建设、种养基地建设、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农产品加工生产线、仓储冷链物流等固定资产购建。具体用途由项目所在地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核准。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上述资产,应有部分由农民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经营组织或农民持股。持股比例应高于30%,逐步达到50%(具体持股办法另行制定)。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起与农民第2页共8页股份合作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3点项目要全面实施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股,并能够在一定期限内选择固定分红、利润分红或股权保底分红等方式,使农民获得收益。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能够帮助龙头企业建立起股份合作制公司治理结构,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持股人享有股权分红收益。为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的联结作用,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可采取由单个龙头企业申报实施的方式,也可由一个龙头企业与从事相关产业的合作社联合申报和实施的方式,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