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永州市经济投资进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应依法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第二章 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第四条 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对口监督的内部经济合同管理体制。第五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和修改集团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二)、审议批准重大经济合同。第六条 集团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集团公司签订或审批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第七条 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和投融资部等职能部门是经济合同业务协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起草与其职能相关的集团公司经济合同;(二)、组织或参加与其职能相关的经济合同的审查;(三)、对经济合同中与其职能相关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第八条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订立经济合同行驶监察管理职能。第三章 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仔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身---------------------------------------------------------精品 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份。合同谈判由集团公司领导与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