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二○○六年十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 录1 总则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2.2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3 预防预警3.1 危险源监控与报告3.2 预警行动3.3 信息报告与处理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响应程序4.3 指挥与协调4.4 现场紧急处理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结束II5 后期处理5.1 善后处理5.2 保险1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3 工作总结与评估6 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宣传、 培训和演习6.5 监督检查7 附则7.1 响应分级标准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解释部门7.4 预案实施时间8 附件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法律规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建立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 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冶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爆炸、 火灾、 高2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炉垮塌、 中毒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 1) 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故( 见7.1 响应分级标准) ; ( 2) 超出省( 区、 市) 人民政府应急处理能力的事故; ( 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 认为需要处理的事故。1.4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预防和减少冶金事故, 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 的统一领导下,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 协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 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理工作。( 3) 条块结合, 属地为主。冶金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理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