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青开安监发[2011]45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青岛市安监局《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安监石化区分局、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安监局《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青安监[2011]115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精神,督促企业准备迎检材料,整理安全生产有关档案。结合全区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青安监〔2011〕115号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各区安全监管局,保税港区安全监管局,高新区安全城管执法局,市直及中央省驻青企业:根据青岛市文明委电话紧急通知,今年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对企业安全生产实地考核,由从原考核备选20家企业(见青文明办[2011]40号)抽查的办法,改为在市内7区随机抽查企业,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实地考核分数。为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检查时间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由市文明委通知)。二、考核检查方式国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组随机抽查一处企业生产车间。三、考核检查内容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年”活动的意见》(见附件2)Ⅲ-95安全生产第2项,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实地考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及作业现场管理、职工宿舍管理等情况。四、要求(一)高度重视。目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各区市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认真准备。请按照《迎接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准备提示》(附件1),切实监督指导辖区所属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达标。(三)严格问责。凡在迎接创城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被扣分的,视情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将此迎检成绩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市安全监管局综合监管处联系电话:85913561)附件: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企业迎接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准备提示2.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年”活动的意见(青办发[2011]10号)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主题词:安监文明城市检查通知抄送:市文明办。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7月21日印发附件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企业迎接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准备提示一、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企业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文件。2.企业有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依法建立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文本;2.企业有年度内上级和企业,企业和其部门、车间、班组、个人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原件文本。(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企业有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的文件文本。主要建立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其他安全生产制度。2.企业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账、每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档案资料。(四)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企业有根据自身工序设置、设备设施等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文件文本。(五)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1.企业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企业有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档案资料。(六)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1.企业有年度《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