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程的作业规范、流程衔接及管理考核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有关供电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公司供电服务“三个十条”规定,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 则开展工作。 第五 条 坚 持 “一口对外”的原 则,建立 有效的业扩报装管理体 系和协 调 机 制,由 客户服务中心 负 责 统一受理用电申 请 ,承 办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客户。营销、发策、生产、调度、基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业扩报装流程中的相应工作内容。 第六条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第七条坚持“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95598 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 传 资料,公布 统一的业扩报装服务项目 、业务流程、收 费 标准等信息; 配 置 自助 服务终 端 ,方 便客户查 询 业务办理进 程、具备资质的受 电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信息以及有 关政策。主动 接受 客户及社 会 的监督 。 第九 条对供电营业区 内具备供电条件 的客户,不得 违 反 国家规 定拒绝受 理用 电申 请 和供电。供电方 案 的确 定应符 合国家有 关规 定、电网及地 方 经济 社 会 发展 规 划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 案 编 制导则》,满 足 客户用 电需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