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VIP专享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_第1页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_第2页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_第3页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 一、关于婚假、晚婚假的汇总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 3 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 29 号规定:婚丧假1-3 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 3 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 10-30 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QQ 鱼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1]》。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 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 QQ 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4、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 1982 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 3 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 22 周岁、女子为满 20 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 3 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 25 周岁或者女子年满 23 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编辑本段]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源 1.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字 29 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 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 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