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卫发[2011]79号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卫生室:为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全乡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推进我乡村级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规范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你们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不断推动我乡村级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附1: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附2:紫水乡村级卫生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附3:紫水乡村级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附1: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报:县卫生局、乡政府、发:各村卫生室、门诊、科室1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和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织牢网底,确保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渝卫[2011]76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开县政府办发[2011]125号)等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进一步对乡村卫生组织实施优化,合理配置和整合卫生资源,规范办医形式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障农村广大群众都能获得安全、有效、合理、及时、方便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主要目标: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及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真正落实到位。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主要内容: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需要,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紫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乡卫生院通过院办院管等方式,对乡、村两级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管理。五统一为:(1)统一机构设置;(2)统一人员管理;(3)统一业务管理;(4)统一药械管理;(5)统一财务管理。(一)机构统一设置按《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1]214号)文件精神,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为原则,我乡共九个村按一村一室进行设置。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由卫生院通过项目资金和乡医自筹等多渠道筹资兴建,面积不少于80—120平方米,规范设置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值班室)、观察室(输液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等相关科室。各室相对独立,标志醒目,分区布局合理。。具体操作按卫生局规划方案建设,统一冠名为紫水乡**村卫生室。(二)统一人员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原则上按所在村服务人口的1—1.5‰配备乡村医生,确定各村卫生室人员的编制,每村卫生室一般配备2—7人,有条件的应配有1名女村医和一名中医人员。进卫生室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证书以及年度考核合格者。村卫生室人员由乡卫生院选聘,人员可在全乡范围内统一调配。人员选聘实行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和执业承诺保证书,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二年。村卫生室室长先通过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室长由乡卫生院聘用并报县卫生局备案,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将依据一定程序对卫生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并逐一签订聘用合同,在全乡范围内实行人员统一合理调配。2(三)业务统一管理1、服务内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从事一般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起所在行政村的信息管理、村民健康档案管理、村民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