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根据职工共同兴趣爱好,由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兴趣小组活动。为规范对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遵照执行。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根据职工共同兴趣爱好,由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兴趣小组活动。第二章兴趣小组的组织第二条由工会牵头,组织和引导公司职工根据不同的文体兴趣爱好,组建各类职工兴趣小组。第三条兴趣小组内部设组长、经费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兴趣小组开展日常活动、组织比赛及信息交流报道;负责小组内日常经费报销及管理。第四条兴趣小组应集体制定“兴趣小组章程”,予以规范小组活动正常开展。《章程》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兴趣爱好活动小组名称;(二)活动小组的组织管理方式;(三)活动经费来源及收支管理;(四)活动小组的活动时间及考核方式。第三章职工参加兴趣小组的基本条件第五条承认和遵守相关《兴趣小组章程》,并在履行《章程》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享受《章程》所规定的参加兴趣小组的权利。第六条职工具有参加相关各类的兴趣小组活动的兴趣和基础技艺,有活动必须的基本装备,有学习和提高自身兴趣技艺的愿望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第七条有集体意识,愿为办好兴趣小组付出努力。第四章职工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的程序第八条新建兴趣小组的程序:由五名以上会员根据其共同的兴趣爱好,向工会提出新建兴趣小组的申请,经工会审批后即可成立。新建兴趣小组要积极动员和引导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的职工参与,制定《兴趣小组章程》,民主选举兴趣小组长、经费管理员。并将兴趣小组名称、人员名单、《章程》等相关资料报工会审查备案。第九条职工参加各类现有兴趣小组活动,可直接向兴趣小组提出申请登记,并遵守小组相关规定即可加入该兴趣小组。第十条每位职工最多参加两个兴趣小组。第五章兴趣小组成员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职工在兴趣小组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二条对兴趣小组组织的训练、交流比赛、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对小组内部管理、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有监督建议权。第十三条职工加入兴趣小组自愿,退出兴趣小组自由。第六章兴趣小组成员应履行的义务第十四条自觉遵守本组集体制定的《章程》。第十五条积极参加小组组织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在必要时为其他成员提供必要的服务。第十六条尊重小组所有成员的劳动,团结协作,配合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第十七条成员之间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在技艺方面相互交流,共同切磋。第十八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兴趣小组长请假。对于长时间不参加兴趣小组活动并且不主动与其保持联络者,视为自动离开兴趣小组。第七章兴趣小组的活动内容第十九条各类兴趣小组应本着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大局,坚持以业余时间活动为主,组织成员参加训练和比赛交流等活动,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方面:(一)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开展日常性训练。(二)组织、参与公司与客户之间举办的联谊和比赛活动,拉近大客户单位的感情,融洽关系。(三)定期采编和报道兴趣小组的相关活动信息,交流学习和推广活动组织经验,推动各类兴趣小组健康发展。第八章兴趣小组的内容管理第二十条兴趣小组的组长,经费管理员由兴趣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并负责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等项工作。第二十一条兴趣小组的重要事项由组长召开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小组会议至少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对本季度兴趣小组开展的活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说明和小结,并把活动小结和相关信息报工会。第二十二条活动小组要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类文化活动,按要求报送相关作品等。第九章兴趣小组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兴趣小组的经费来源,遵循小组成员自筹一点,工会补贴一点的原则解决。(一)兴趣小组自筹活动经费:为确保兴趣小组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