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方式及技巧主讲主讲人:许子文律师人:许子文律师安徽汪贤文律师事务所安徽汪贤文律师事务所直接送达•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二、直接送达存在的问题1、当受送达人是公民时,见税务机关派员送达,就躲避不见,使得送达受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很多公民原户籍地房子已拆迁,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不在原住址的情况越来越多,致使无法送达。此外,一些家属不配合,谎称不与受送达人同住,拒绝签收税务文书。2、当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谎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等具有法定签收文书资格的人出差不在为由,从而无法送达税务文书。3、有些受送达人干脆直接拒收法律文书乃至威胁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或撕毁送达的法律文书。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人员以不是负责人或未经授权为由拒绝或不敢签收法律文书。5、一些法人单位更换经营地址或者倒闭,无法送达。三、注意事项: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一定要是同住的成年家属。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3、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也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4、一定要让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5、直接送达虽是最主要罪常见的送达方式,但也最可能遇到送达阻力,在直接送达不能的情况下,建议通过其他送达方式进行送达。交给未成年人签收的案例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三、注意事项1、在受送达人拒收文书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不可一上来就直接采取留置送达方式。2、采取留置送达时,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进行现场见证。见证人可为有关的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的单位代表或其它有关人员;3、必须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二、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1、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不愿到场见证是经常发生的事,导致在税务文书送达过程中,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单位基于不愿得罪人等各种原因而不愿作见证人,留置送达难以实现。2、税务机关有时在送达文书过程中才知当事人不愿接受税务文书,当回过头去找合法的见证人时,受送达的当事人反而却不在,致使送达不能进行。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第一百零五条直接或者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签收人或者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二、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