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的调研报告一、调研情况(一)现状与问题通过近三个月对本县3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的实地调查和对偃师、伊川、新安、嵩县、栾川、汝阳六个县劳动部门劳动监察工作,特别是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细致的走访了解,其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是:1、没有一个由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能健全、运作高效、全面统筹解决问题的体制,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论是个案小案或大案群案,都由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一家照头处理,由于劳动监察只是解决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一个小环节,职能权限、人员经费车辆等力量配置上受限很大,力量单薄,所以,劳动部门常陷入一家唱独角戏、孤军奋战疲于应付成效不佳的被动局面,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已成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制约瓶颈,到了迫在眉睫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已被正式提上急需解决的重要议事日程。2、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解决此问题,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明显属于自己份内该管的事、该把的关不管不把,存在事实上的失职行为,没有责任心和压力感,一旦发生此类问题,能积极主动解决的情况几近为零,一股脑地推向劳动监察部门的情况倒是比比皆是,极为普遍,这种局面亟待改变。3、没有一个系统的规范的具有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运行机制,不论是行政协调处理、业务审核管理,还是协调解决渠道及日常巡查预警处置等方面,严重缺乏规范性可操作性,导致问题越积越大,积重难返,最终酿成突发性群体信访大案频频爆发。(二)原因和症结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及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其中关键因素是行政管理、执法和经济利益制约协调等,为使这些关键因素成为现实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措施,必须把掌管这些关键因素资源职能部门的权责和其务必完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目标挂起钩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另外,解决问题从基层到上面,从自行和解到法院判决执行,是由一个个环节各种解决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单靠那一个环节和方式并不能解决所以问题,它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作用,齐抓共管,多策并举,形成维权合力,才能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工作建议为长久性的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于以上调研情况,根据上述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系统思维和群体效能思维最优的原则,充分整合发挥行政、法律、经济等资源优势,现提出构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新体制,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把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议专门成立“孟津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机构,至少要由一名常务副县长规格以上的县级领导为总负责人,县人力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公安、发改、教育和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统筹协调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二、明确责任单位,细化职责任务按照解决拖欠全县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信访工作实行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接责任单位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华阳、空港产业集聚区为所属行政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解决落实责任单位。2、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为其下属用人单位和职责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解决落实责任单位。(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决主管的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